关于2021年3月化工学院自排补(缓)考课程安排通知
根据学校《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》要求,2020-2021学年第2学期学院自排补(缓)考课程定于第三周周二至周四(3月16-18日)进行,学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(学生证)和补考证,否则不准参加考试;开考15分钟后,考生不准再进入考场;学生进入考场后必须服从监考教师调动,按指定位置就座,并将证件放于桌上,以备检查。

化工学院
2021年3月2日
阅读次数: 发布时间:2021-03-02 更新时间:2021-03-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