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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收集和处置化学废弃物的通知

南京工业大学(资产管理处 )

 

南工资[20147


 

关于收集和处置化学废弃物的通知

 

各教学、科研单位:

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,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,学校决定在10月底集中收集和处置化学废弃物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化学废弃物的统计

请各实验中心(课题组)自行整理,按要求填写《 实验中心(课题组)化学废弃物登记表》。各单位将实验中心(课题组)所填写的登记表汇总成《 南京工业大学化学废弃物统计表》,于1023日前交至资产管理处(地点:新模范马路校区丁家桥危险品仓库,联系人:周国权,电话:13951002455;江浦校区行政楼322室,联系人:周群,电话:8923318951949769),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:liqiang2014@njtech.edu.cn

二、化学废弃物的集中收取

新模范马路校区

时间:20141024 ~ 1031正常工作日

地点:丁家桥危险品仓库。

江浦校区

时间:1028左右组织集中收取(准确时间将再通知)

三、注意事项

请各单位严格按照《南京工业大学化学废弃物处置实施细则(试行)》(南工校资20143号)相关要求做好此次收集和处置化学废弃物工作。

1、《实验中心(课题组)化学废弃物登记表》用于各实验中心或课题组登记使用,《南京工业大学化学废弃物统计表》用于各单位汇总后统一交资产管理处。

2、需要领用废液桶、纸箱、标签等化学废弃物包装材料的单位,请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员统一领用,领用前预约。联系人:周国权、周群。

3、化学试剂空瓶必须盖紧瓶塞再装入坚固的包装箱内,箱上贴上“空瓶”标签;废液必须倒入有盖废液桶,按种类贴上不同颜色标签;残液瓶、失效试剂和废液瓶须盖紧瓶塞再装入坚固的包装箱内,箱上贴上对应标签。所有标签上都须填写完整信息。

4、每周五在新模范马路校区收集化学试剂空瓶。地点:丁家桥化学危险品仓库,联系人:周国权。

5、学校在重点区域安装监控录像。一旦发现随意丢弃化学废弃物的,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6、各教学和科研单位必须重视此项工作,及时通知有关实验中心(课题组),严格按要求填表、收集和存放化学废弃物。

特此通知!

 

 

  资产管理处

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

 

 


阅读次数:     发布时间:2014-10-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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