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工业大学(资产管理处 )
南工资[2014]7号
关于收集和处置化学废弃物的通知
各教学、科研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,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,学校决定在10月底集中收集和处置化学废弃物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化学废弃物的统计
请各实验中心(课题组)自行整理,按要求填写《 实验中心(课题组)化学废弃物登记表》。各单位将实验中心(课题组)所填写的登记表汇总成《 南京工业大学化学废弃物统计表》,于10月23日前交至资产管理处(地点:新模范马路校区丁家桥危险品仓库,联系人:周国权,电话:13951002455;江浦校区行政楼322室,联系人:周群,电话:89233,18951949769),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:liqiang2014@njtech.edu.cn。
二、化学废弃物的集中收取
新模范马路校区
时间:2014年10月24日 ~ 10月31日(正常工作日)
地点:丁家桥危险品仓库。
江浦校区
时间:10月28日左右组织集中收取(准确时间将再通知)
三、注意事项
请各单位严格按照《南京工业大学化学废弃物处置实施细则(试行)》(南工校资[2014]3号)相关要求做好此次收集和处置化学废弃物工作。
1、《实验中心(课题组)化学废弃物登记表》用于各实验中心或课题组登记使用,《南京工业大学化学废弃物统计表》用于各单位汇总后统一交资产管理处。
2、需要领用废液桶、纸箱、标签等化学废弃物包装材料的单位,请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员统一领用,领用前预约。联系人:周国权、周群。
3、化学试剂空瓶必须盖紧瓶塞再装入坚固的包装箱内,箱上贴上“空瓶”标签;废液必须倒入有盖废液桶,按种类贴上不同颜色标签;残液瓶、失效试剂和废液瓶须盖紧瓶塞再装入坚固的包装箱内,箱上贴上对应标签。所有标签上都须填写完整信息。
4、每周五在新模范马路校区收集化学试剂空瓶。地点:丁家桥化学危险品仓库,联系人:周国权。
5、学校在重点区域安装监控录像。一旦发现随意丢弃化学废弃物的,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6、各教学和科研单位必须重视此项工作,及时通知有关实验中心(课题组),严格按要求填表、收集和存放化学废弃物。
特此通知!
资产管理处
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