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省委组织部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开展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苏人社发〔2014〕196号)精神,我省将于近期表彰一批留学回国先进个人。现就做好我校留学回国先进个人推荐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 推荐范围及评选条件
近五年到我校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。曾获得过了国家或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的,不再推荐评选。推荐人选必须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、思想品格,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
1.在国外学习或进修1年以上(含1年),在江苏工作2年以上(含2年),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;
2.在高校人才培养、文化传承创新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,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;
3.具有拼搏进取、勇于创新、埋头苦干的精神,在人才培养、科技创新过程中事迹突出,典型示范效应明显。
二、推荐名额及要求
全省共表彰10名留学回国先进个人,我校限推荐1-2名。
三、材料报送
请各单位于2014年7月11日前(逾期视为放弃)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人才开发科邮箱(szk@njtech.edu.cn):
1.《江苏省留学回国先进个人申报表》;
2. 江苏省留学回国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;.
3. 申报人员护照、学历学位证书、职称证书、各种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及其他能证明个人业绩的材料。
以上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行政楼401办公室。
联系人:张志诚、计龙龙 联系电话:58139145、58139148
附件:个人申报表、汇总表.doc
人才资源部
2014年7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