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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高校雇员考核转编工作的通知

各相关学院:

2007年我校实施雇员制管理办法以来,较好地推进了我校人事制度改革,促进了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,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。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用人制度,激发雇员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,根据《南京工业大学雇员制管理暂行办法》(南工校人〔200775号)之规定,现决定对高校雇员进行考核,以从中择优选拔晋升事业编制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选拔条件

1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高等教育工作,师德优良、遵纪守法、乐于奉献,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;

2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高校雇员;

3、进校以来年终考核均为合格等级及以上;

4、工作年限3年及以上。

二、考核程序

1、个人申请。符合条件的人员详细填写《南京工业大学高校雇员晋升事业编制人员业绩考核表》(见附件)一式一份,并附相关证明材料。

2、相关部门审核。申请人所在学院负责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后报送人事处,人事处会同教务、科技等有关部门进行材料审核。对弄虚作假者,取消其申请资格,并在三年内不得申报。

3、组织考核。校人事处会同教务处、科技处、纪委等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考核,确定转编推荐人选,并报校领导审批。

4、公示。学校将在人事处网站对有关人选予以公示,接受监督。

5、办理转编手续。

三、具体要求

1、相关学院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意义和作用,要在广大雇员制人员中广泛宣传,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广大雇员制人员努力工作,提升自己身整体水平,为学校发展做出更大贡献;

2、请相关学院、单位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实,以保证公正公平;

3、请申请人将表格于1125之前交至人事处人事科(江浦校区明德楼420),同时发送电子版到perdep@njut.edu.cn(主题:高校雇员制考核表+姓名)。联系人:岳克勤;联系电话: 58139146

 

附:南京工业大学高校雇员晋升事业编制人员业绩考核表

 

人 事 处

20111115


阅读次数:     发布时间:2011-11-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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